“十问十答”知晓上海公租房的申请资格和程序
“十问十答”知晓上海公租房的申请资格和程序
有很多朋友来上海工作发展,感觉非公共租房要么租金高,要么居住环境差,甚至有部分租房的个人权益都得不到保障。有个非沪籍朋友问我:什么样的人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如何申请呢?
上海追梦人岳老师根据《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审核实施办法》和官方办理过程,应许多朋友要求,归纳整理出以下10个问题10个答案。
一答:申请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上海常住户口,且与上海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2)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达到两年以上(之前持有有效《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在沪连续缴纳社保达到一年以上,且与上海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3)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在沪连续缴纳社保,与上海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含两年)劳动合同,且单位同意由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同时,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指主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还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上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2)未享受上海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区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待下期分享。
二答:从2020年9月起,上海全面实行公租房准入资格申请可在市政府“一网通办”网站办理、准入资格申请材料两个免于提交”(上海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免于提交、有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市民在上海市政府“一网通办”网站搜索框内输入“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查找到区级行政许可事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选择办理区域(行政区)后,点击“立即办理”,可在网上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供下载打印。申请人网上填写的申请信息由后台自动推送至上海公租房申请审核信息系统﹔相应受理机构接收信息后,在3个工作日內完成预审,通知申请人到受理窗口提交下载打印并经本人签名的《申请表》,同时一次性告知应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
公租房申请对象的上海社保缴费证明、上海住房不动产权证、租用公房凭证,通过市相关部门管理信息共享、数据核验方式採集,本人免于提交。
三答:单身证明现已无法开具,单身人士只需在提交材料时填写婚姻状况承诺书即可。
四答:公租房“只租不售”,并实行有期限租赁,着重解决阶段性居住困难。租赁合同一般两年一签,合同到期符合条件可续租,租赁总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且每两年需重新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公租房准入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续租。
若要办理续签手续,承租人应提前三个月向区公租房运营机构提出申请并按区公租房申请审核的有关规定重新审核准入资格,审核通过后,区公租房运营机构凭新的准入资格与原承租人续签租赁合同。
五答:公租房的租赁价格按略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确定,形成与住房租赁市场良性互补、协调发展的格局﹔同时鼓励用人单位採取发放租赁补贴、集体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等方式尽责,减轻职工住房消费负担。此外,公租房户型设计以成套小户型住宅为主,进行装修并配置必要的家具、家电后出租,实现承租人“拎包入住”。
六答: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对象主要以单位和机构为重点,聚焦符合上海长远发展、创新发展急需的人才的阶段性居住困难。
七答:不可以,因为共有产权保障房、廉租房和公租房同属保障房的范畴,已经申请了一种保障房之后就不能再申请其他保障房了。
八答:不可以。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对于区筹公租房,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区或者单位所在区的公租房机构提出申请。
九答:不可以。所承租的公租房内不可将户口迁入,但符合户口迁移政策的可将户口迁入房源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
十答: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具有上海常住户口,且与上海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未享受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廉租住房的,可以提交材料申请公租房。